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广西人大制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开展研究,为自治区党委、人大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类型与选题
(一)课题类型
1.重点课题,按选题目录申报。每项重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3万元。
2.一般课题,可参考《2023年度广西人大制度理论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也可按照选题范围自拟题目,课题组自筹研究经费。
(二)重点课题选题目录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系列专题研究(可据此专题提出具体子课题开展研究);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研究——以广西12个自治县为例;
3.加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研究;
4.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研究;
5.以数字赋能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研究。
(三)一般课题选题范围
《2023年度广西人大制度理论研究课题指南》所列选题,以及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和人大代表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履职典型案例等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的研究选题。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课题组成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课题申报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1项。
四、申报要求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与政策要求,确保没有意识形态问题和知识产权争议。
(二)围绕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开展研究,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思路严谨合理,对策和方案切实可行,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三)具备开展研究的基础条件、研究力量以及经费支持。
(四)重点课题须严格按照选题目录确定研究重点申报。
(五)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从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
(六)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广西人大制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广西人大网、广西社会科学联合会网站下载),并将电子版(含Word文档与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标题统一以“课题名称+课题类型+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同时,将纸质版一式5份,交换或邮寄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并在信封上标注“广西人大课题”。
五、课题管理
(一)重点课题管理
1.立项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社科联审批后给予立项。
2.签订协议:按照程序签订合同,拨付经费。
3.过程管理:课题实施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课题研究进度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
4.时间和成果要求:课题组于签订合同3个月内至少提交一份0.3万字左右的成果专报材料,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不少于1.5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
5.验收方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初审、结题评审,通过评审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社科联颁发结题证书。
(二)一般课题管理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社科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社科联审批后给予立项。课题组于11月20日前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并提交三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评审意见或免结题鉴定相关佐证材料(有关要求详见附件3)。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社科联审批通过后颁发结题证书。
(三)课题经费管理
1.重点课题实行专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专项资助经费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账户,按照国家关于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同时,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监督。资助经费专款专用,超支不补。
(四)其他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课题进展情况。有变更课题负责人、变更课题名称、对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等情形的,课题负责人须书面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同意。
2.课题研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课题研究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办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重率超过30%或有剽窃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采取撤销课题、暂停课题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惩戒,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六、成果使用
重点课题研究人员发表研究成果,须标注“2023年度广西人大制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人员发表研究成果,原则上须标注“2023年度广西人大制度理论研究课题”。作者具有署名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社科联对成果拥有编辑、出版、使用权。
七、申报时间及邮寄地址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17∶00止(以申报表的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课题申报。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洪克宇,0771—8806155,13667885697。电子邮箱:zdllc@gxrd.gov.cn)。
(二)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邮编:530022。
3.2023年度广西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管理及结项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