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贵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及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中药材(不含刺梨,下同)种植面积711.14万亩、产量206.68万吨、产值224.42亿元,较2017年底增加22.71%、24.66%和115.71%,产值实现翻番,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基地598个,建成定制药园37家,总面积23.3万亩。全省拥有药品生产企业16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0家。2020年,全省规上医药企业工业总产值353.77亿元,同比增长4.4%;完成中药产量6.47万吨,同比增长-2.9%;产销率达85.5%。
一、关于“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发展中药材种植”的建议
一是全面推进“定制药园”建设。制定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定制药园”工作方案》《贵州省“定制药园”建设规范(试行)》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植。二是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已完成33个县的国家级验收工作,启动2018、2019年第三、四批39个县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现中药资源普查贵州省88个县的全覆盖。三是推动高质量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21年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种子(苗)优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产地道地化的新品种示范推广基地和高质量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四是启动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中医药局立项支持100万元,开展贵州道地药材品种认定工作,已制定《贵州省中药材品种认定条件》,计划2021年底发布首批贵州道地药材目录。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强化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第四次中药材种质资源普查进度,同时结合资源普查结果做好资源收集、鉴定、保存、评价和登记工作,争取建设一批新品种示范推广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加快贵州第一批认定通过的中药材品种及种子(苗)生产技术、大田种植技术推广应用。截止2021年底,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70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200万吨,产值达到240亿元,建设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15个,扩大“定制药园”建设面积30万亩以上,实现中药材质量与效益双提升,成为国内外优质中药材生产和加工原料的主要供应基地。
二、关于“促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一是2020年下发《关于建立贵州省健康医药(中医药领域)融合产业项目库的通知》,共计评选出13家健康医药(中医药领域)融合产业项目中医药融合项目,支持资金2140万元。二是制定《省中医药局2021年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稳步提升中药材产品质量,打造“贵州良药”品牌优质形象,推动中医药保健养生与“黔药”品牌结合,促进多维度创新融合产业发展。三是大力推动药食同源试点。编制了《贵州省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制定石斛、天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已发布《铁皮石斛叶(干叶)》《铁皮石斛花》《铁皮石斛茎(干制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积极推进天麻(鲜品、干制品)、金钗石斛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重点推进天麻、石斛、黄精、薏苡仁、金(山)银花等开发利用。
三、关于“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研究,加大院内制剂和名老中医验方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推动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完善贵州省中药安全监测体系,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鼓励医院参与中药制剂的研发和生产”的建议
针对目前建立医院制剂室投入大、建设周期较长、检测设备和人力资源配置要求高、研发人员缺乏、委托药品生产企业加工制剂难等问题,考虑建设区域性制剂研发中心,接受域内各级院内制剂的委托加工、研发和申报,提高制剂及检测设备的整体利用率。区域性制剂研发中心按管理系统或行政区域布局,做到规模适度、剂型齐全、人才配备合理。区域性制剂中心依托软硬件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独家建设,由区域内各家医疗机构整合资源建设。在部分中小型中医院、特色专科中医院可建设中药个体化加工的小型加工室。
关于中药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全力建设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2020年,制定出台了《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并于2020年10月29日发布上线,初步实现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全过程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目前,已经有1017家单位入驻,包括贵州省的37家定制药园,311个种植基地,追溯药材品种已有67种,可追溯种植面积71.87万亩。同时,第三方质检机构也将通过数据交换的方式入驻平台,接收企业的委托完成产品质量检测和出具质检单。二是多部门加强中药材质量风险监测。省药监局持续加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加大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安全。2021年共检查各类企业6222家次,抽检209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立案查处生产、使用劣药2起;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22起,罚没款53.232万元。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针对天麻、太子参、铁皮石斛、灵芝、半夏等重点单品开展62个抽样点次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监测。省卫生健康委针对定制药园建设单位开展中药材质量抽样监测,共完成检测17个中药材品种,115份重金属检测、115份农药残留检测和35份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265份,
四、关于“推进中医药开发利用和创新发展”的建议
我省围绕区域特色,聚焦企业优势,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由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共同组建“国家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获国家科技部立项,2018年顺利通过现场验收。该中心以省内中药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形成“立足贵州、辐射西南、面向全国”的民族药孵化基地,进一步推动全省发挥优势,提升民族药产业科技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助推民族药产业的转型和跨越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同时,平台落户贵州建设还实现了贵州中药民族药领域国家级高端研发平台零的突破,同时填补了国家民族药产业发展工程技术研究平台的空白。
五、关于“实施中医药人才黔医培优工程”的建议
近年来,为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我省大力推进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印发了《贵州省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实施方案(试行)》《“贵州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积极推进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健全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二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下发《贵州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州省中医名医传承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基层中医医疗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三是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制定《贵州省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突进行动工作方案》《贵州省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遵循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构建符合行业、学科特点及地方特色优势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组建国内一流中医药学科群,积极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申报中医药学及相关专业,大力加强中医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四是大力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通过“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适时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培训,深入推广中医药健康文化理念和保健方法。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扩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规模,加强中医药院校专业建设,不断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加大对中医药院校人才培养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贵州省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六、关于“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发展政策,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建议
贵州中医药大学作为我省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办学层次较为齐全,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高等院校,近年来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具备外国留学生招生培养资格,开展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互换生项目;先后与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大学及科研机构进行交流合作,开展中韩联合义诊服务;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海外实践基地、中德心脏康复基地等项目顺利开展;连续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及民族医药学术论坛等学术活动,稳步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
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关心和积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研究相关工作措施,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持续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兰文跃;联系电话:0851-8685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