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以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符合我省实际,体现了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定不移走好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