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将于7月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省监察委员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赴全省九个市、州开展调研,并起草了专项工作报告。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规范地方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有关规定,省监察委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报告前,将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意见建议。5月31日,省监察委将专项工作报告送我委征求意见建议。
为协助常委会审议好省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同时做好省监察委报告意见建议反馈工作,6月1日下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第十一次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省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会上,参会委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建议。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相关处室将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省监察委员会,做好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察委专项报告相关工作。
会议由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吴跃主持,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