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亚枫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扣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今年工作安排,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作出人大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原文链接:http://www.hljrd.gov.cn/web/news/authority-detail.html?nid=6139&cn=decision&li=y&tb=news

上一篇: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决定 下一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