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以附审查修改意见的方式批准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哈尔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由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审查修改意见修改后颁布实施。
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审查修改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审查修改意见
删除条例第八条第三款“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或者管理人不明确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