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就社区矫正工作和《河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立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到省司法厅召开了座谈会,并到石家庄市鹿泉区社区矫正中心、鹿泉区石井乡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一行到石家庄市鹿泉区社区矫正中心实地调研。
社区矫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的刑事执行制度,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置于社区的开放环境下依法实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其顺利融入社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一级巡视员黄三平,一级巡视员赵树堂,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王淑光等分别介绍了全省社区矫正有关情况和河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的立法工作情况,双方就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调研组一行到石家庄市鹿泉区社区矫正中心、鹿泉区石井乡司法所进行实地走访,实地了解了矫正场所综合管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情况,查看了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宣告室、教育训诫室、矫正对象档案、心理咨询室、在管人员实时监控等情况,就社区矫正实际工作中的特点和问题与石家庄市和鹿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
法工委调研组就进一步做好河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社区矫正立法目标方向,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立法工作;二是要运用“小切口”立法,解决我省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每一条都有较强的针对性,鲜明的指向性;三是要与上位法做好衔接,不能照抄照搬或简单重复有关内容,在有限的篇幅内为体现我省特色和实际立法需求留足空间;四是要坚持把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社区矫正的中心任务,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提高教育矫正水平;五是要突出重点,体现亮点,充分认识河北环围首都这一特殊地理区位的极端重要性,紧密结合平安河北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司法行政场景建设的部署,聚焦区域重点和难点,加强薄弱环节,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