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消息一出,引起部分网民热议。
8月8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自带加热食品的有关规定召开情况说明会。
图为情况说明会现场
什么是可引发报警的自热食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耀革向大家解释了何为可引发报警的自热食品:所谓自带加热食品,通常是指不依赖电、火等能源加热,只需将特制的发热包放在食盒底部,加入适量的水就能够实现快速加热的效果。当发热包使用时,通常在短时间内就迅速升温,温度高达120℃以上,同时释放出大量蒸汽。如果使用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爆炸,伤及自身及他人。
黄耀革特别指出,我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仅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并不禁止携带。如果携带上车但不使用的,并不违反条例的规定。
图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耀革答记者问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鲁义元说:动车组列车由于运行速度快,且全部采用封闭结构,为保证行车安全,动车组列车上均装有烟雾报警装置。当车厢内出现烟雾或者蒸汽达到一定浓度时,烟雾报警装置就会自动发出报警,列车就必须减速缓行或者紧急制动,这样就容易给铁路运行造成安全隐患,轻则导致列车延误,重则危及广大旅客安全。
对网民质疑在动车上使用盒饭热水冒热气怎么理解?
黄耀革解释:网民提出在动车上使用盒饭热水冒热气等,与条例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没有可比性。因为,在通常情况下,盒饭热水冒出的水汽,因其量小且温度不够高,不足以达到触发烟雾报警程度,因而在动车上是可以使用的。但自带加热食品因其发热包在使用时,通常会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烟雾或蒸汽,极易达到触发动车组烟雾报警的程度。因此,对这类在动车组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应当比照在动车组上吸烟的危害性进行禁止。
动车列车组提供的有偿盒饭,加热是什么原理?
是否也是自热食品?
鲁义元答:动车组列车提供的有偿盒饭是在地面加工生产好的冷链食品,销售时通过列车上的专用微波炉进行加热。微波炉加热是利用磁控管,将电能转变成微波穿透食物,使食物被加热,不会产生外溢烟雾或蒸汽。因此,动车组列车上提供的有偿盒饭不属于自热食品。
图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鲁义元答记者问
因为使用自热食品引发的事故有哪些?
鲁义元向大家列举了近期较为典型的案例:2018年1月,厦门北开往昆明的G1684高铁在运行期间,一名旅客因使用自热盒饭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车厢内烟雾滚滚并触发报警器,高铁被迫减速行驶。2019年2月,厦门开往北京的K572次列车在运行期间,一名旅客使用自热饭过程中看到中间气孔冒烟后,担心被蒸汽烫着,就将整个自热饭装进塑料袋并系紧袋口,结果造成塑料袋鼓起,呈爆炸的状态,周围游客因担心引发事故,立即请乘警到现场进行处理。后经乘警及时处理才避免事故的发生。
图为与会人员观看解说加热包发热情况的视频
此法适用哪些动车?
所有在广西内行驶的动车,还是仅指南宁局的动车?
黄耀革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安全管理活动”的规定,所有列车包括高铁和普铁,当然也包括南宁铁路集团所属的动车在内,只要在广西行政区域内运营都适用该条例的规定。
条例立法的背景和初衷
黄耀革介绍了条例立法的背景和初衷:立法的价值取舍是最优先考虑公共安全。我区在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过程中,高度重视从法律制度设计上对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作出规范,在学习借鉴福建、四川等地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明确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并设立法律责任,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消除这类影响铁路安全的隐患,从而更好地确保公共安全。
据了解。条例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前,还将举行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其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9月举行一次条例颁布实施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出台的目的、意义、重点条款等,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图为记者提问
(林小玉/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