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不断增强人大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共识,编制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立法项目建议,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就自治区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符合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广西实际,突出广西特色,可以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立法项目建议:一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立法项目;二是民生和社会治理方面的惠民立法项目;三是解决生态环保重点问题方面的环保立法项目;四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弘德立法项目;五是区域发展战略和特点方面的协同立法项目。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主要内容等(若具备条件,可提出法规草案建议稿),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四、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出。
通信单位和地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东葛路10号
电话(传真):0771-2807255。
电子邮箱:gxrdfgw@126.com。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