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五年来,全国累计减税5.4万亿元、降费2.8万亿元,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留得青山,也放水养鱼、涵养税源,让中国经济的底盘更稳、底气更足。
预算报告有“国家账本”之称,既关系国家发展大局,也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翻开2023年的“国家账本”,减税降费是其中一个关键词。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税惠红利,推动形成“水深鱼归”的良性循环。
激发活力,企业创新有了“新动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据统计,202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已超过四分之三,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达4.8万亿元,企业购买占比超过80%。
通过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激励企业加大投入,赋能创新发展。2022年,财政加大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阶段性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对企业基础研究、购置设备实施税收优惠,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巩固。2023年,财政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结合实际新增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创新能力。
纾困解难,企业爬坡过坎添了“新底气”。规模性减税降费是宏观调控的关键性举措,为经营主体送来了“及时雨”。2022年,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力提速,4月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6个行业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年中进一步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优先安排小微企业退税,大幅提前中型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确保退税上半年大头落地。对小微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精准滴灌”,出台实施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扩大“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46万亿元,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注重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增强时效性和精准性。2023年,全面评估分析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措施,考虑当前经济发展中企业实际需求,强化年度间政策衔接,分类采取延续、优化、调整、加强等举措,防止出现政策断档或急转弯。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降至1%,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等,进一步为企业增活力、添动力。
提振信心,群众生活多了“新奔头”。2022年,税费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保民生促消费防风险。出台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阶段性减半征收车购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政策上的更提气,使生活更有了底气。
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2023年,一次性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5000亿元,有效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和落实惠企利民政策。适当延长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到期政策实施期限。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多措并举,财税改革谱写“新篇章”。“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近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现代税收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国资国企重点改革,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等,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规划部署,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健全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国之大者”。要构建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推进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修改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立法。要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更好为地区间公平发展助力。
“善谋全局者,方可谋一域;善谋一世者,方能谋一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系统化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做到该延续的延续,保持连续性、稳定性;该优化的优化,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让“税动力”成为发展“驱动力”,使企业干劲更足、行业信心更稳、民众生活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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