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关礼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2021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审查。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大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健恢复和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1707.99亿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8.1 %,比2020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增收182.77亿元,增长12%。其中: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8.44亿元,完成预算的58.4%,同比增收66.39亿元,增长6.9%。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645.52亿元,完成预算的53.8%,同比增收92.65亿元,增长16.8%。
(1)国内增值税261.74亿元,完成预算的52.8%,同比增收47.79亿元,增长22.3%,主要是经济运行向好、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上年基数较低以及部分企业延缴等因素带动增长。
(2)企业所得税109.99亿元,完成预算的59.1%,同比增收4.55亿元,增长4.3%。主要是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实体经济加快恢复,企业利润增长带动企业所得税增收。
(3)个人所得税26.05亿元,完成预算的53.2%,同比增收4.13亿元,增长18.9%,主要是部分市县集中发放上年度绩效考评奖金带动工资薪金所得税增收。
(4)中小税种收入247.74亿元,完成预算的52.8%,同比增收36.18亿元,增长17.1%。其中:房产税完成24.06亿元,同比增收6.32亿元,增长35.6%;印花税完成16.22亿元,同比增收3.43亿元,增长26.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28亿元,同比增收1.47亿元,增长14.9%;契税完成62.1亿元,同比增收18.42亿元,增长42.2%。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回暖和契税征收期调整带动房地产业相关税收增长。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382.92亿元,完成预算的68.4%,同比减收26.26亿元,下降6.4%。
(1)专项收入67亿元,完成预算的67%,同比增收0.72亿元,增长1.1%。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9.98亿元,完成预算的70.6 %,同比增收9.31亿元,增长18.4%,主要是去年受疫情影响,学校延迟开学,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入库较晚导致基数较低。
(3)罚没收入55.77亿元,完成预算的58.7%,同比增收2.23亿元,增长4.2%。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23亿元,完成预算的62.4%,同比减收9.01亿元,下降44.5%。主要是去年为弥补税收缺口,保障基层“三保”,各级通过加快产权转让等方式增加一次性收入,今年此类一次性收入有所减少。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1.6亿元,完成预算的73.5%,同比减收5.08亿元,下降3%。主要是去年为弥补财力缺口,各级加大力度出让资源资产土地等造成一次性收入较高,今年此类因素有所减少。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5.78亿元,完成预算的78.9%,同比减收20.47亿元,下降56.5%,主要是去年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收缴拉高基数。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4.28亿元,完成预算的55.9%,同比增支180.61亿元,增长5.9%。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71亿元,完成预算的65.7%,同比增支35.21亿元,增长13.4%。
(2)公共安全支出153.85亿元,完成预算的52.4 %,同比增支13.86亿元,增长9.9%。
(3)教育支出581.35亿元,完成预算的51%,同比增支111.77元,增长23.8%。主要是去年受疫情影响,中小学延迟开学,而今年各学校正常开学,各项经费支出同比实现较快增长。
(4)科学技术支出31.2亿元,完成预算的43.3%,同比增支10.17亿元,增长48.3%。主要是上年同期重点科技项目受疫情影响进展缓慢拉低基数,且今年加大了研发投入,执行有所加快。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03亿元,完成预算的72.5 %,同比增支34.61亿元,增长6.4%。主要是加大对居民就业、养老、困难群众救助等基本民生事项的补助力度。
(6)卫生健康支出368.5亿元,完成预算的59.1%,同比增支38.57亿元,增长11.7%。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增支较多。
(7)节能环保支出36.05亿元,完成预算的41.4%,同比增支3.44亿元,增长10.6%。
(8)农林水支出341.93亿元,完成预算的40.9%,同比减支115.98亿元,下降25.3%。其中:扶贫支出89.07亿元,同比减支149.31亿元,下降62.6%,主要是去年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许多项目支出突击在上半年完成,而今年处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衔接阶段,受政策调整期影响,相关项目资金支出相应滞后。
(9)交通运输支出207.18亿元,完成预算的64.9%,同比增支20.18亿元,增长10.8%,主要是各地加快公路水路建设,拨付项目建设经费进度较快。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7.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同比增支26.94亿元,增长38.1%。主要是各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加大。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57亿元,完成预算的59.3 %,同比增收41.24亿元,增长24.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1.19亿元,增长16.6%;非税收入完成57.38亿元,增长52.6%,主要是跨年度入库以及资产土地等处置较多。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19亿元,完成预算的76.1%,执行进度较快主要是加快拨付社保基金补助资金;同比增支75.15亿元,增长11.9%。主要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3亿元,下降28.6%(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公共安全支出30.04亿元,增长9.9%;教育支出79.45亿元,增长32.8%(主要是去年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央资金下达较晚拉低基数);科学技术支出13.77亿元,增长29%(主要是去年重点科技项目执行较慢拉低基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15亿元,增长1%;卫生健康支出29.98亿元,增长15%(主要是今年新增新冠病毒疫苗采购支出);农林水支出60.49亿元,下降4.7%(主要是今年实拨大藤峡水利枢纽支出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减少);交通运输支出132.95亿元,增长20.6%(主要是车辆购置税对应支出增支较多);债务付息支出28.02亿元,增长1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6.25亿元,完成预算的34.3%,同比增收3.52亿元,增长0.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34.85亿元,同比减收9.59亿元,下降1.5%;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1.38亿元,同比增收9.13亿元,增长4.1倍。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1.91亿元,完成预算的53.5%,同比减支227.63亿元,下降19.5%。其中:其他支出189.31亿元,同比减支255.92亿元,下降57.5%,主要是专项债券发行晚于上年导致相关支出后延。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77亿元,完成预算的42.2%,同比增收9.08亿元,增长71.5%,主要是疫情防控形势好转,交通物流不断畅通,车辆通行费增收较多,以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82亿元,完成预算的56.2%,同比减支106.59亿元,下降54.5%,主要是专项债券发行晚于上年导致支出后延。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3亿元,完成预算的14.6 %,同比减收8.06亿元,下降56.4%。相关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入库。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5亿元,完成预算的8.5%,同比减支1.76亿元,下降25.1%。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万元,同比下降97.5%,主要是相关企业利润收入集中在下半年入库。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5亿元,完成预算的6.2%,同比减支0.31亿元,下降9.4%,主要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减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01.4亿元,完成预算的54%,同比增长24.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8.31亿元,完成预算的54.1%,同比增长34.8%。增幅较大主要是2020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执行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导致收入基数较低。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20.45亿元,完成预算的48.5%,同比增长1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5.47亿元,完成预算的51.1%,同比增长16%。增幅较大主要是中央调剂资金支出增长较快。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9.99亿元,完成预算的55.1%,同比增长29.4%。增幅较大主要是2020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执行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导致收入基数较低。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9.36亿元,完成预算的50.6%,同比增长13.8%。增幅较大主要是中央调剂资金支出增长较快。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
(一)预算执行进度加快,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年收支预算目标,全力以赴、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1—6月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全年计划的5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完成预算的58.4%、55.9%,收支预算执行进度相比序时进度均快5个百分点以上,圆满实现“时间过半、进度过半”的二季度攻坚目标。得益于经济复苏向好、预算执行加快以及上年基数较低等因素的驱动,上半年全区财政收入延续稳定恢复增长态势,同比连续六个月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较2019年同期增长6.1%,两年平均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上年同期正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增长6.9%,较2019年同期增长8.3%,两年平均增长4.1%。继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2020年同期增长3.9%的基础上继续增长5.9%,较2019年同期增长10%,两年平均增长4.9%,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税收收入逐步恢复,主体税种支撑强劲。
由于全区经济运行保持稳定恢复势头,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推动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等上游行业实现快速增长,相关企业利润明显改善。 1—6月,全区全口径税收(含上划中央部分)达到2019年同期的104.4%,已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并略有增加,同比增长18.7%,拉动财政收入增长13.7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恢复至疫情前的105.8%,同比增长16.8%,其中: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项主体税种完成397.78亿元,占地方级税收的61.6%,合计增收56.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总额的85.1%,支撑收入增长作用凸显。今年以来,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国内增值税相比疫情前的恢复程度不断提升,与1月底仅完成2019年同期的87.9%相比,6月底首次恢复至与2019年同期持平,同比增收额达到47.79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个百分点,国内增值税形势向好与我区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密切相关。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的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4.3%,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主要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带动上游采矿、原材料制造业等我区传统优势产业利润增长较快,但原材料成本抬升挤压下游企业利润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企业所得税增长。反映居民收入情况的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18.9%,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主要是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带动整体税收增长较快。
(三)一次性非税收入减少,受基数影响出现下降。
受上年基数较高和一次性收入减少影响,今年以来全区非税收入增幅不断回落,1—6月非税收入同比下降6.4%,首次出现负增长。分项目看,8个非税大类收入“3增5减”,其中:随增值税和消费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收入恢复性增长带动专项收入增长1.1%,集中收缴春季学期相关费用、法院诉讼相关收入增加等带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长18.4%,交通、公安等部分年末收入跨年度入库带动罚没收入增长4.2%。其余五项非税收入均为负增长,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上年同期税收收入大幅下降,为弥补财力缺口、保障基层“三保”,全区各级各部门深挖非税增收潜力,加大力度盘活处置国有资源资产、加快扫黑除恶、打击传销以及网络诈骗等罚没收入入库,一次性收入较多。今年可用于处置的国有资源资产明显减少,产权转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分别下降58.2%、56.5%、3%,合计减收34.98亿元,拉低非税增幅8.5个百分点。
(四)各市收入整体完成情况良好,增速有所分化。
全区各级各部门坚决围绕自治区关于攻坚二季度的决策部署,加强纵横向联动协作,合力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从执行进度来看,1—6月,全区14个设区市的财政收入执行进度全部实现“双过半”。从恢复程度来看,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10个市的收入总量已超过疫情前水平,其中:钦州、贵港、贺州、来宾、崇左5个市的财政收入已较2019年同期增长超过10%;尚未完全恢复的4个市中,柳州、桂林、梧州3个市收入已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的90%,北海市收入恢复接近九成。从增长幅度来看,除桂林市(-5.3%)、梧州市(-1.1%)收入下降外,其余12个市的收入均保持增长,最快的钦州市增幅达到23.4%,极差值达到28.7个百分点。
(五)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改善,倾斜保障基层民生。
为落实“三保”要求,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改善社会民生福祉,全区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确保支出稳定增长的同时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资金持续向保障基层和民生等重点领域倾斜。一是加快财政转移支付下达进度,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截至6月30日,自治区下达转移支付共2237.74亿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979.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60.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98.03亿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上年全年下达额度的81.4%。受此拉动,1—6月,全区市县级支出达2559.09亿元,占全区财政支出比重78.4%。14个设区市中,有12个市的支出实现增长,其中:来宾市(10.8%)、崇左市(10.3%)2个市支出增幅超过10%。二是民生投入占比接近八成,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全区民生支出2573.79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78.8%,其中:就业补助支出12.11亿元,同比增长71.7%,为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地提供有力保障;普通教育支出493.38亿元,同比增长21.8%,有力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4.76亿元,同比增长47.9%,有序推进科技兴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3.17亿元,同比增长53.9%,有效助力小微企业、促进实体经济繁荣发展。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狠抓财政稳收促支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收入增长基础不牢。作为收入主要来源的税收收入目前实现较快增长,很大程度上有上年同期低基数的因素,且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果剔除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低基数因素,情况不容乐观。1—6月,全区全口径税收(含上划中央部分)同比增长18.7%,但较2019年同期仅增长4.4%,两年平均仅增长2.2%。市县财政收入中税收占比总体偏低。同时,1—6月全区财政收入增长呈逐步下滑态势,考虑到去年财政收入前低后高的态势,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长仍会继续回落。二是“三保”压力仍然较大。受中央转移支付增量有限、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暂付款规模过高等因素影响,部分市县财政运转困难,仍需进一步压实市县“三保”主体责任,将“三保”支出摆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首位,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精准高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特别是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等。二是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21〕19号),适当调整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强化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直达机制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截至6月30日,我区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财政资金1196.26亿元,已形成支出816.45亿元,支出进度68.3%,快于序时进度18.3个百分点。三是有效发挥政府债券作用。1—6月,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583.02亿元,顺利完成中央2021年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任务。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10.02亿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四建一通”农村公路、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等项目;发行专项债券373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发展300亿元,用于支持政府收费公路、铁路、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社会领域等重大项目73亿元。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更加注重量入为出,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全区年初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压减比例6.7%,共压减3.04亿元,全部用于解决教育领域的突出短板。自治区本级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压减10%,压减资金4.16亿元。五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深入研究和对接中央各项政策和发展规划,努力挖掘广西承担的国家、区域公共事务和中央支出责任事务,积极争取中央更大支持。截至6月30日,我区共获得中央转移支付3040.96亿元,增长3.1%,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311.23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574.5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55.21亿元。
(二)全力以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工业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财工交〔2021〕12号),每年安排400亿元支持工业发展,截至6月30日,已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6.19亿元,安排产业园区专项债券300亿元。二是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服务业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财建〔2021〕67号),筹措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7.3%,支持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三是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统筹自治区重大项目资金新增2亿元,支持我区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了蔗糖等关键产业科技创新和设立创新驱动发展融资担保资金。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四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筹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54亿元,支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措70亿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三年攻坚行动。筹措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2.33亿元重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现代农业发展。筹措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5.22亿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是大力支持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全区财政已拨付一季度“桂惠贷”贴息资金12.16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6.23亿元、市县财政5.93亿元),引导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向5.4万户市场主体投放贷款1416.59亿元,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28.41亿元。六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自治区本年财政预算支出8.8亿元,另外统筹其他财政资金2.2亿元,支持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广西交通建设投资基金资11支子基金,实现募资57.03亿元,完成投资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梧州—那坡公路等20个企业项目,撬动金融机构贷款143.37亿元,实现投贷联动200.40亿元。
(三)主动作为支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一是大力支持扩大内需。累计投入11.34亿元支持开展“33消费节”,推动超额实现促消促游“双千亿元”目标。出台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促进住宿餐饮、旅游、交通运输、物流和其他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全年预计减免约22.5亿元。二是大力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统筹资金121.21亿元(含债券资金37.38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港口、公路、铁路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大力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统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共计18.6亿元,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四是大力支持向海经济发展。积极筹措资金9.51亿元,统筹支持沿海三市推进工业振兴、渔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推动广西水运港口发展基金投资。五是大力支持金融改革创新。拨付3.14亿元财政资金用于结算中央普惠金融业务,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中国—东盟金融城建设,推动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四)加码发力补齐基本民生短板。
一是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7.11亿元,支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拨付职业技能行动资金5.7亿元,支持企业、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294.58亿元,支持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推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持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三是支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222.59亿元,支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确保全区275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筹措资金95.27亿元,筑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线。筹措243.36亿元,支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20年的550元提高到580元。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9.8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包括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有效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支持健康广西建设。统筹110.33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支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五是支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筹措下达财政补助资金30.21亿元,支持改造城市棚户区住房4.47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57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7.9万户。六是支持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截至6月30日,累计筹措下达为民办实事资金722.3亿元,筹措下达进度102.2%,超额完成年初计划筹措任务。
四、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6月,纳入支出进度通报的100个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不含保密单位)整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出综合进度”为52.5%,高于1—6月支出进度考核最低目标要求(40%)12.5个百分点,快于序时进度(50%)2.5个百分点。其中:“支出综合进度”快于序时进度的单位有68个,同比增加33个。总体上看,本级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较快,但仍有两个问题需要关注:一是单位“支出综合进度”超过平均水平的比例偏低。1—6月,“支出综合进度”超过纳入通报考核单位支出综合进度平均水平(52.5%)的单位仅39个,比例未过半,仍有61个预算单位支出综合进度低于平均水平。二是单位“支出综合进度”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最高支出进度(85.3%)与最低支出进度(29.6%)差异高达55.7个百分点,单位之间支出进度差异较大。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全区和自治区本级债务总额结构、还本付息、风险等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区政府债务余额8145.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308.34亿元、专项债务3837.62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530.84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37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63.64亿元、专项债务914.76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238.04亿元,主要是由于发行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造成政府债务余额增长。
截至6月30日,全区应偿还当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484.8亿元,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41.98亿元;自治区本级应偿还当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138.09亿元,应付政府债券利息43.92亿元。上述政府债券应付本息均已全部按期偿付。
全区和自治区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政府法定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部分地区因财力增长有限,仅能维持“三保”等基本支出,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主要靠再融资债券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压力。
(二)2020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20年,我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22.0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9.04亿元、专项债券953亿元。自治区本级留用572.33亿元,转贷市县749.71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增一般债券已全部支出,专项债券支出950.55亿元,结转结余2.45亿元,为来宾市本级结余。
2020年,我区聚焦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一般债券支持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四建一通”农村公路、广西自贸区建设等项目。专项债券投向铁路、收费公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312.08亿元;投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231.66亿元;投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185.24亿元;投向化解中小银行风险118亿元;投向棚户区改造63.96亿元;投向农林水利、能源、城乡冷链物流等其他重点领域42.06亿元。为推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自治区本级留用新增专项债券273.91亿元,重点支持了贺州至巴马、信都至梧州、大塘至浦北等高速公路,贵阳至南宁、南宁至玉林等铁路,防城港渔澫港区、钦州东航道等水运项目建设,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等医疗卫生项目。
(三)2021年上半年我区获得新增债务限额及发行使用情况。
截至6月30日,财政部分两批共计下达我区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9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18亿元(含外贷额度27.76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72亿元。
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00亿元中可用于发行新增债券部分583.02亿元已于5月底全部发行完毕,自治区本级留用253.28亿元,转贷市县329.74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10.02亿元支持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四建一通”农村公路、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等项目。发行专项债券373亿元,包括用于支持产业园区300亿元,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项目185个,极大地缓解了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筹资难的问题;政府收费公路、铁路、产业园区、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社会领域等重大项目73亿元,发挥了政府债券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作用。
六、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形势研判
收入方面,今年以来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既与宏观经济运行向好有关,又与上年基数较低密切相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持续增加,为财政增收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增加了新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恢复也不平衡,一些行业企业恢复尚未达到疫情前水平,税收较快增长的基础仍然不够牢固,受上年“前低后高”的基数影响,预计全年财政收入增速将逐步回落。同时,为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自治区财政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要求,严格控制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初步研判,预计全年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
支出方面,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加强应急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承担重要责任,财政支出将继续保持适度扩张和刚性增长。与此同时,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采取各项特别措施增加财力用于对冲疫情风险,上年同期支出基数较大。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经济逐步恢复,今年中央赤字率适当下调、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相关政策退出或退坡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财政支出增量。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等账务处理方式的改变,也将相应减缓2021年财政支出增速。初步研判,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5%左右。
七、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的思路和措施
(一)继续落实好增收节支,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深挖增收潜力。落实好县级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引导市县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建设,特别是注重发展高附加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行业,形成稳定财源基础,大力涵养优质财源。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点,紧盯重点税源,配合税务部门精抓细管,严防税收流失。统筹协调增值税留抵退税和组织财政收入、库款保障之间的关系,防止收入大起大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二是深挖节支潜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必要非重点支出,严控低效无效支出,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三是深挖争资潜力。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紧盯自治区领导汇报、拜会、协商成果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对标对表国家“十四五”规划事项、重大项目、重要政策、重点资金,加大沟通汇报力度,积极推进请求中央支持相关事项落地落实。四是大力统筹盘活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预算统筹衔接,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统一管理,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
(二)继续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抓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评估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评估报告上报财政部,积极反映我区诉求,争取政策红利。二是持续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预算分配进度,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应按月支出的项目,确保支出进度达到序时进度;对当前我区支出进度较慢的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压实项目单位责任,加快项目前期和招投标工作流程,持续推动项目尽快达到支付条件。持续完善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实际发放情况的监控,将监督的重心聚焦到资金规范使用和跟踪问效上来,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三是持续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合理把控新增政府债券发行节奏,有序完成发行任务,支持我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支持领域的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督促主管部门尤其是项目单位加快已发行的新增债券资金的支出进度,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用足用好专项债券市场化配套融资政策,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四是持续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积极推进存量项目转化为PPP,鼓励各市政府融资平台积极参与县级优质PPP项目,强化政府支出责任监管,严禁假借PPP项目名义变相举债。督促市县做好“桂惠贷”贴息保障,简化申请手续,缩短办理时间,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进一步发挥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和区市联动投资新机制优势,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三)继续落实好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继续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和抓手,全力推动区直项目牵头单位加快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落地惠民见实效。二是继续用好就业相关资金,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扶持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三是继续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监控和基金监管工作,维护基金运行安全。四是继续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广西建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五是继续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教育投入作为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安排,全面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六是继续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四)继续落实好风险防范,确保财政安全可持续。
一是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债券“借、用、还”管理机制,及时安排预算资金和组织发行再融资债券,确保到期政府债券按时还本付息。研究出台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办法。持续整改违法违规担保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新增隐性债务,坚决防范企业风险向财政金融领域蔓延。二是着力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在抓好既有的“三保”保障长效机制的同时,出台大力增收节支、进一步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相关政策,通过持续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增强“三保”保障能力。三是着力防范库款风险。强化库款监测预警,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性款项规模,督促市县尽快成立清理工作专班,组织全区开展暂付性款项清理,做好财政暂付性款项转列支出和收回等工作,保障好预算支出资金需要。
(五)继续落实好财税体制改革,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一是坚决筑牢财政体制基石。加快推进主要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力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园区财政体制与市镇财政体制有效衔接机制。改革完善自治区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体系。持续优化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自治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二是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快出台我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三是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在权限范围内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完成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立法改革。持续加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配合中央做好各项关税工作,研究提出有利于我区贸易发展的关税调整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继续大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努力奋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