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宋文新率调研组到邯郸市及大名县、临漳县,邢台市及隆尧县、南宫市,就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李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委员杜君丽,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张文河,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蒋育良、二级巡视员张素彬等同志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深入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工厂企业、社区街道等,对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考察,并与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宋文新充分肯定了邯郸、邢台两市及四县(市)在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方面所做的工作。他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生动法治实践。法律援助工作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因地制宜地在机制建设、工作方式、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工作卓有成效,但在工作机制、资源配置、服务保障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仍有差距。要进一步增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意识和能力,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事服务,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宋文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对这两项工作开展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要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支持配合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发展。要坚持科学立法,强化对现有经验和成果的归纳总结,梳理正视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切实提高法规草案文本质量,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较强的科学性、严谨性、针对性,为地方立法打下扎实基础。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论证文本条款的适用性、可行性、有效性,真正使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能落地、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