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情况专题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听取专题汇报并讲话。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就条例前期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及修改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就具体条款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对条例的前期立法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根据省情实际细化和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在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强化土壤污染分区管控、采取生态自然修复措施、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等方面加强制度供给,突出条例的四川特色。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以及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