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鼓励全省各级人大坚持依法履职,加强工作创新,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各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25个环保监督案例中,经过严格的初选、推选,确定2019年全省十大环保监督优秀案例。这十大优秀案例是:
一、广州市:四级联动 凝聚力量 持续监督推进重点河涌整治见成效
简介:自2017年以来,广佛跨界河流的白海面涌治理作为省、市、区、镇(街)四级人大联动监督的重点,以点带面,引领水污染整治全面工作,为四级人大联动监督(调研)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2017年底,白海面涌初步消除黑臭,近几年来水质持续改善。与此同时,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牵头下,广州市人大与东莞、惠州建立了东江北干流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省、市、区(县)、镇四级人大的力量,打造跨界河流联动监督模式。
二、深圳市:人大监督 全民参与 共治共享生态美丽大沙河
简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和激发民间河长发挥作用,为建设生态美丽的大沙河贡献了人大力量。
1.人大代表监督专业化,举办多场以水污染治理为主题的代表大讲堂,提高代表建议专业性,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月”和四级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活动。
2.民间河长监督精细化。2019年,143位“民间河长”巡护深圳220多条河流,40余个水源保护区,开展河流巡查863次,反映水环境问题累计324起,“民间河长”与“官方河长”高效联动,成为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力量。
3.护河志愿监督网格化。2017年6月,成立全国首个护河特色U站—“沙河·尚”护河志愿服务站,集治水宣传、水质监测、青少年教育、志愿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护河治水志愿者在专业人士指导和带领下,对河流进行巡护和监测,及时反馈和协调,形成巡查、水质监测、反馈、协调、宣导、督查的闭环工作机制。
三、珠海市: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
简介: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创新采用省、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挂点监督的方式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号召各级代表通过常态化巡查和定期通报的方式,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整治工作。此项工作自2019年7月开展以来,共有91名代表挂点17条纳入国家治理平台的黑臭水体,开展日常巡河工作103次,发现并督促解决河渠污染问题23处,2次约谈出现重度黑臭水体所在的区政府,印发监督情况通报3期,召开代表监督工作会议2次,有效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汕头市:探索监督新举措,助推练江污染综合整治
简介:经过多年来的治理,目前练江阶段性达到国考水质目标,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已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1.人大、政协联合开展练江调研视察,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近千人组成调研组,历时1个多月时间,深入练江流域18个镇(街道)、349个村(社区)挨村挨户开展调研勘查,形成联合调研专题报告,为党委决策和政府整治提供参考。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还联合在贵屿镇进行联合调研视察全程直播,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
2.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党政领导赴练江驻点工作,共15人次分别到练江干支流沿岸5个村驻点,亲身体验练江污染程度和影响,视察附近水域和水利设施,召集区、镇、村干部现场研究对策。
3.落实省、市、区、镇(街)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市、区、镇(街)三级人大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将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进展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多次组织开展联动监督活动,有效推动练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4.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监督练江污染整治工作,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
五、佛山市:找准切入点 用好发力点 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
简介: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将城乡黑臭水体整治作为水环境监督的切入点,成效显著。全市205条城乡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验收151条,正在整治54条,全市完成比例为73.65%,城市建成区8条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
1.坚持市区镇(街)人大联动,建立市、区、镇(街)三级人大重点跟踪监督污染严重的河涌制度,采取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持续不间断监督。
2.发挥城建环资代表专业组作用,在每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时,积极组织专业代表参与验收,确保整治效果经得起上级和群众的考验。
3.就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做好充分准备,在明查暗访深调研基础上,摸清黑臭水体整治存在的短板问题,有的放矢开展询问,会后及时向市政府交办询问会指出的问题和调研报告,推动全面整改。
4.跟踪监督不松懈,今年3月底至4月初,对20多条去年底通过区级验收的河涌开展核实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六、惠州市:沙河治理:人大监督“进行时”
简介:市县镇三级人大常态化监督,为沙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了有力支持。2019年沙河水质由上年劣Ⅴ类改善为Ⅲ类,治污工作效果明显。
1.聚焦重点。以沙河水质达地表水三类标准为目标,连续三年每年选出一个关键项目进行重点监督。
2.联动监督。“三方联动”(三级人大、人大代表及政府部门)实施“每月一次,无需陪同,直奔现场”监督检查,有效缓解人大监督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动监督,避免多头组织,提高监督效率。
3.持续监督。连续三年,一年一年接力,一月一月不断,持续锁定沙河水质改善,持续监督关键项目;对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某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持续监督。
七、东莞市:茅洲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监督案例
简介:经过多年来的治理,目前茅洲河阶段性达到国考水质目标。
1.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评估,运用评估成果,促进科学、精准整治茅洲河。
2.持续督办水污染治理议案,重点推动茅洲河治污。创新工委+代表专业小组督办方法,提升监督深度、广度。
3.发挥多种联动监督作用。配合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借势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市镇人大联动,提升监督治污效率,加强跨市域协同,推动左右岸共治。
八、湛江市:以数据平台建设为抓手 不断增强新时代人大城建环资监督实效
简介: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建设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数据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初步建成了融实时监测、数据预警、趋势预测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茂名市:坚持久久为功 助推打赢碧水保卫战
简介:茂名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扛起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紧紧盯住水污染源头治理,实施“1234”监督工程,即“作出一个决定、开展二次专题询问、组织三次代表评议、颁布四部地方法规”,促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有力度、更富有成效。
1.出台一个决定:《关于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助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老大难问题解决。
2.两次专题询问:针对茂名市小东江三条县域跨界严重污染支流整治工作、针对茂名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两次专题询问,取得预期效果。
3.三次工作评议:从2017年起连续三年在全市组织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上下联动评议河长制工作,督促河长制落地见效,全市主要河流库湖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
4.制定四部法规:《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4部生态环保方面的法规,保障依法治污。
十、韶关市翁源县:人大问政“非采” 保一方绿水青山
简介:翁源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就“非采”(非法开采河砂、非法开采稀土、非法毁林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题询问。集中力量进行深入调研、询问和跟踪督办,有力推动了人大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增强了应询单位的责任意识,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有力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有效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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