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广东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出炉 安排48件法规 适应新业态发展开展数字经济立法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省今年的立法路线图、任务书敲定。4月1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召开,披露了今年广东的立法工作计划,共计安排48件法规项目,其中继续审议法规案5件、初次审议法规案18件、预备审议项目25件。

  记者梳理今年安排的立法项目发现,其中既有落实国家上位法的地方性法规,如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消防法办法;也有聚焦落实我省“1+1+9”工作部署的法规,如乡村振兴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涌现出体现广东特色、带有先行先试属性的创新立法,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以及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

  凸显广东特色

  初审法规案多聚焦新兴领域

  在今年提请初审的18件法规案中,有13件为新制定法规,5件为修订法规。

  其中由省政府提请初审的法规有17件,此外省政府还将制定10余件政府规章,是近年来立法项目最多的一年。

  纵观今年的初审法规案,除了数量较多外,不少项目涉及新兴领域,突出反映广东省情特点,体现出鲜明的开创性。

  比如,安排在5月初审的《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与当前广东数字经济发展活跃有关。近年来,广东通过出台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大规划、重大举措,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规模和发展指数均居全国第一。特别是国家接连赋予广东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业互联网先导示范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等重大任务,发展数字经济前景广阔。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保持广东数字经济发展优势的需要,也是适应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蓬勃发展的需要,通过数字经济立法,可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推动广东数字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成立省人大数字经济立法工作推进专班,加强督导和协调配合,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成立法规起草工作专班,负责起草法规草案稿等。

  服务重大发展平台

  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由省立法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亮点是,一些地市重大发展平台也纳入省立法计划。继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第二次列入后,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也被列入立法计划中。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解释称,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作为中国—新加坡合作的旗舰项目,已上升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发展定位得到大幅度提升,亟待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应地方性法规给予支撑。而要将知识城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创造示范区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也需要有省层面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作为支持。

  目前,广州正积极推进该项立法,拟将当前行之有效的做法以立法形式固化下来,在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等方面作出规定。

  在建党百年之际,今年立法计划也及时将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列入初审项目。

  广东革命文物资源丰富,据统计,我省初步普查出红色革命遗址4248处,现有革命类不可移动文物2030余处。近年来,随着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先后下发,广东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为何将相关法规提上议事日程?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此表示,虽然我省革命遗址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门职责协调难、资金投入与修缮保护的力度有待加强、整体谋划与连片开发的统筹力度有待协同等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已有改革成果,制定保护条例将有利于提高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的法治化程度。

  加强大湾区立法

  支持深圳开展人工智能立法探索

  除了立法项目外,今年立法计划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围绕聚焦推进“双区”建设,支持经济特区和有关地市用足用好立法权,探索开展创新立法。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是近年来广东立法保障的优先事项,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大湾区建设涉及我省相关法规和立法问题开展重点研究,推进相关省法规的立法进程。今年的立法计划继续提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对涉及的相关法规和立法问题,及时开展重点研究,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特别是今年立法计划提出,要发挥经济特区立法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支持深圳深入研究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等领域进行探索,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立法成果。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也将支持广州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内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及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省地方性法规的部分规定,为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法治保障。

  走在全国前列

  率先立法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

  立法工作会议同时披露,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22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法规性决定49件。

  针对疫情防控开展立法是去年立法工作的最大特色。疫情发生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并通过有关决定,授权政府在防控特殊时期及时采取有效有力措施,并指导广州、珠海等6个市出台疫情防控工作决定,为政府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出决定后,广东从省到市相继修订出台相关法规,其中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广州出台疫情以来全国首个设区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专项地方性法规。

  广东有不少务实管用的立法走在全国前列。例如,制定学校安全条例,用专章对教育惩戒内容作出详细规范,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明确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制定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建立首接责任制和重大案件联合办理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制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禁止制作传播宣扬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rd.gd.cn/rdlz/lfgz/202104/t20210402_183398.html

上一篇: 疫情防控硬措施都有法律依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答记者问 下一篇: 法治日报:广东修订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违规投放最高罚个人五百单位五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