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召开制定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立法工作会议,听取市司法局关于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起草情况汇报,通报立法工作安排,听取与会市人大代表对条例起草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出席并讲话。
赵飞指出,要紧扣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找准地方立法的着力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做到“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确保法规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建议,从生动鲜活的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要遵循法治精神,及时与国家立法对标对表,确保与国家立法精神相一致。要密切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合力,确保法规草案按时高质量提请审议,为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为深入实施“十项行动”、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