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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台湾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的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月,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会议,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选举会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台湾省籍同胞组成的协商选举会议,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军人代表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主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各选举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认真做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审查。经审查,35个选举单位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在2980名当选代表中,3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依法不确认其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2977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公布代表名单。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保证了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在2977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42名,占代表总数的14.85%,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归侨代表42名;连任代表797名,占代表总数的26.77%。与十三届相比,妇女代表790名,占代表总数的26.54%,提高了1.64个百分点;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97名(其中有56名农民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6.69%,提高了0.99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34名,占代表总数的21.30%,提高了0.73个百分点;党政领导干部代表969名,占代表总数的32.55%,降低了1.38个百分点。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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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302/be334508d78a41c4bf3b2d2b47a22f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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