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及时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用法治管好“天下粮仓”,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积极推进黑土地保护法审议通过和贯彻实施;落实新政策,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经济监督工作……
五年奋进,不负初心;五年发展,光辉璀璨。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任期以来,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司其职,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财经委员会 强化和改进人大经济工作监督
经济发展是国家强盛的基础,做好人大经济工作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该《决定》自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首次修订。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经济室处长董宁介绍说,《决定》由原来的11条扩展为29条,对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指导思想、监督程序、监督重点、监督机制等作了全面充实完善,对计划规划初步审查重点、重大项目决定和监督、金融工作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工作监督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遵循。
2022年是《决定》实施的第一年,财经委员会宣传贯彻落实《决定》,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经济工作监督。
《决定》提出,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和金融工作的监督,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为此,财经委员会成立调研组,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情况”和金融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分别提出健全项目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完善金融法律规定等针对性建议。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型经济形态。针对数字经济发展,财经委员会认真组织专项调研,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并多次就数据基础制度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社会建设委 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提供法律支撑
围绕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社会建设委推动制定和修改法律6部,包括牵头起草家庭教育促进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牵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5部已经审议通过。
围绕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等,社会建设委推动制定和修改法律4部,包括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修改体育法、社会保险法、慈善法,其中3部已经审议通过。
五年来,社会建设委在立法方面所作的工作为增进民生福祉、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
社会建设委在立法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对代表工作的高度重视。五年来,社会建设委共办理代表议案246件,涉及50多个立法和监督项目,围绕117项议案开展了专门立法或在法律修改中予以体现,围绕24项议案开展了监督工作,105项议案进行了研究论证,为后续立法奠定基础。
监督工作方面,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开展关于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调研、关于养老保险资金预算的专项审查等,并组织实施了就业促进法、慈善法、消防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有力促进和规范了法律实施。
农业农村委 积极推动解决“三农”问题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审议通过和贯彻实施是农业农村委五年来积极推动立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办公室主任何宝玉介绍说,五年来,农业农村委共牵头组织起草法律草案8件,包括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黑土地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以及修改森林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种子法,其中的6件已经审议通过。
监督工作方面,五年来,农业农村委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畜牧法等5部涉农法律的执法检查。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6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9个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调研室主任汤国滨介绍说,在做好这些“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农业农村委还做了“自选动作”——主动围绕推动解决“三农”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就动物防疫法、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就荒漠化治理等开展调研,提出完善法律制度、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
监察司法委 促监督成果转化推进法律完善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作为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司法方面工作的专门委员会,监察司法委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起草法律援助法;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制定“八五”普法决议,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完备、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更好的制度供给。
2021年,监察司法委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这也是公证法2006年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司法室处长郭海燕介绍说,为细化执法检查重点、找准问题关键所在,监察司法委办事机构赴四川、山西开展前期调研,并注重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防出现“表面文章”问题。
“执行难”是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之一,解决“执行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这两个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对‘两高’开展专题询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司法室处长耿淼介绍说,在审议和询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抓住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法律权威、影响党和国家形象的典型问题,客观分析原因,积极提问追问,提出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为更好发挥跟踪监督效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改变以往书面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形式,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彰显了人大监督一抓到底的决心定力,有力促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赵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