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精神,体现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准确把握了新时代新阶段湖南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反映了全省人民意愿,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中共湖南省委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