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澧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围绕县委中心,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形势,聚焦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履行人大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入开展调研,为乡村振兴把舵
把乡村振兴的实施作为澧县人大突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助力乡村振兴。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要深刻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将党委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定上升为人民的共同意志。一是开展乡村振兴规划调研。近年来,澧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津澧新城规划、高标准农田改造、人居环境公约等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广泛吸纳群众的意见建议,然后以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形式进行公开。如第十七届县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常德市津澧新城总体规划》,产城布局更加融洽;道路交通更加便捷;水系布置更加合理;村镇规划更加高远;规划意识更加增强;规划执行更加严格。二是开展产业发展、环境整治、饮水安全等方面调研。为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学依据,听取和审议葡萄产业发展情况,针对全县6.5万亩阳光玫瑰葡萄种植情况提出了五个方面6个问题的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逐一解决,促进全县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全面了解了“城乡垃圾一体化”运行情况。提出建立群众参与机制,促进城乡垃圾一体化运营的意见建议,交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问题清单,促进县政府对城乡垃圾一体化工作的重视。
督促补齐短板,为乡村振兴强基
澧县人大常委会把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乡村振兴的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督促县政府夯实民生工程。一是督促财政投入。确保资金投入年增长比例不低于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比例,安排县本级财政安排年度预算保障2.46亿元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二是督促基础建设。据统计,全县通车公路里程达到4133公里,全县19个镇(街)、198个行政村全部通水泥路,通畅率100%。完成17.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行16所村镇校舍建设,解决农村教师“无房住、住房差”和学校师生就餐难的问题。建立了县、镇、村多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制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卫生室公有产权和标准化建设率均达100%。投入资金近3.2亿元,实现了78.6万人农村规划供水人口饮水安全覆盖率为100%。基本实现农村村组光纤全覆盖。三是督促脱贫攻坚。聚焦“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全面压实责任、落实政策,全力做好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稳定脱贫四篇文章,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清零”,县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四是督促引进人才。多次邀请国家、省级中药材、茶叶、葡萄等方面的专家来澧指导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举办澧县葡萄产业领军人才、农副产品村播专训营等,培训学员一百多名,借力“网红经济”培育“网红村播”,拓展优势产品销售渠道,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级科技人员近80人的服务团队,为我县油茶、养殖、林业、等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支撑。
三、督促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增值
澧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县政府把产业发展放在首位,着力推动全县农业由单一产业向复合产业转变、由短链发展向全链发展转变、由低端供给向中高端供给转变。一是督促抓品改。推广优良品种,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全面落实早稻、中晚稻面积2020年落实早稻29.05万亩,中稻及一季晚稻46万亩、双季晚稻30万亩,建设高档优质稻米基地42.8万亩,实施订单生产33万亩;加快恢复生猪产能,生猪出栏数达60万头以上;建设蔬菜示范样板15个,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葡萄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5.95万亩,其中“阳光玫瑰”3.45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挂牌,“澧县石菖蒲”成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二是督促抓品质。持续抓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镇监管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全县15个镇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100%。推进“二品一标”认证,“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总数已达99个,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5个、有机认证37个、绿色认证57个。三是督促抓品牌。新增11个省、市级龙头企业,一批如天供山、麓山、毕胜等农庄分别获国家、省市级四星、五星级农庄。
督促环境整治,为乡村振兴美颜
澧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督促县政府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一是督促治垃圾。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进一步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万户清洁行动”等,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二是督促治污染。每年改造农村户厕、公厕万余座。全县154家畜禽规模养殖厂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展扬尘污染、涉气企业污染、高排放车辆尾气污染和城区餐饮油烟污染等专项整治,实行了清单化管理、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精准施策,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大幅度提升,全年优良天数达354天,优良率96.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55个行政村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90%。三是督促治村貌。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持续开展“美丽乡村省市县三级联创”,我县2020年被评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澧南镇乔家河社区获评“2020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城头山镇、城头山镇牌楼村分别获评省级美丽乡村示范镇、精品乡村;澧南镇仙峰村、双荷村、澧西街道向阳社区获评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
督导文明新风,为乡村振兴赋能
澧县人大常委会把乡村文明新风督导作为履职重点,建立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督导机制。一是督导创文明。全县有各级文明村镇80个,澧西街道向阳社区等4个村获评“全国文明村镇”,城头山镇国富村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二是督导树新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形成了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县移风易俗助推文明新风的典型做法受到高度肯定。大堰垱镇九旺村村规民约获“湖南省首届‘十佳’村规民约”网上投票评第一名。城头山镇詹家岗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牌楼村被推荐为“全国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督导促法治。广泛动员干部群众注册平安志愿者并对接志愿服务,共注册登记平安志愿者近1.5万人,志愿者以“19”活动为平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达2277件次;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共打掉各类团伙12个,办理案件72起,交办整改涉校突出问题8个,关停7家非法营销场所;以“六清”行动为抓手,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四是督导强集体。修订完善《澧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消灭“空壳村”三年行动计划》和《澧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对已经实施的中央扶持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问效,督促中央扶持的村集体全面启动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力促项目落实落地,产生效益。
坚持依法监督,为乡村振兴把脉
近年来,澧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人居环境改善等内容,不断深化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涉农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加强依法监管的意见建议,促进空壳社的整顿,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落实相关用地、用电政策。二是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监督。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通过实地调查、调阅第三方机构评估资料,与农户座谈的方式,提出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三是优化监督机制。我们积极开展审议+专题询问+测评的联动机制,持续跟进县政府及各部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交办农业农村局9项、林业局3项、水利局5项问题的专项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发挥代表作用,为乡村振兴鼓劲
我们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振兴”要求,抓好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抓好代表教育培训,激发代表履职激情,发挥好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带动作用。一是发挥政策宣传作用。全县1422名省、市、县镇四级代表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引领者。人大代表即是政策的群众的代言人,也是政策的宣传者。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代表的教育培训,每年培训各级代表千余人次,鼓励以部门、专门委员会为单位开展交流,开阔思路,提升代表参政议事水平。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代表成为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一部分省、市代表,在全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激发了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如阳光玫瑰种植大户市人大代表易继林,省人大代表柑橘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廖双全等。三是发挥纽带作用。县镇代表是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联系群众有天然的优势,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将选区选民的意见建议传达到政府,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