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全省9个市、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驻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军人代表大会会议,共选举产生了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85名。4名代表因工作岗位变动调离贵州省,不再作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3年1月1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581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将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