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人大常委会作为监督宪法实施的主体,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看,双牌县人大常委会在行动.
抓决议,创造良好环境。普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作。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部分干部对普法重要性认识不足、良法善为的正面引领作用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统一认识,奠定普法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2017年3月14日,双牌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定通过并批准《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县人民政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确保了“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抓落实,普法责任担当。为推进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率先垂范,以身作责,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亲身参与普法、推动形成良好的知法守法风尚。一是县人大常委会将会前学法作为常委会会议的“规定动作”。在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前,针对会议议题,邀请法律人士,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重大活动前学法,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拓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工作思路,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监督政府及司法部门以及全社会搞好普法的同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每逢重大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委室人员都会积极参与,特别是“12·4”宪法宣传日,县人大常委会都会组织多部门联动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宣传长廊展示、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宪法和地方性法规等宣传资料,以及邀请法律专家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向现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三是把人大工作与群众普法紧密联系起来,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都会邀请群众参加,使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让参与的群众从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中受到法制的教育,再通过他们向周边的群众进行辐射,从而大力推进法制教育宣传。
抓重点,增强普法实效。一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双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明确规定,凡提请任命人员都要组织法律培训,参加法律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提请常委会审议、表决,对国家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其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全县所有公职人员都在同一时间段进行学法考试,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力打造双牌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改变传统的课堂说教模式,运用现代多媒体手段播放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图片,法制教材及音像制品,让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熏陶,从小根植法律信仰。持续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治主题班会、案例剖析、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促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三是坚持抓好全民普法守法用法的基础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建言,督促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加强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县人大法制委牵头,司法局积极参与,组织人大代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和法律服务人员与社区签约活动,进一步推进社区法制建设,提升居民普法意识,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难点问题,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解决法律诉求。常委会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全县组织的“建设法治乡村 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活动,走进各乡镇、村(场、居)与相关部门人员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实现法治宣传进乡村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不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