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8日决定:
任命邹治宇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邹隆春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接受陈水连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邹治宇,男,汉族,1976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赣州市人大廖劼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3/01/08/019905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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