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春1月16日电 (李洋) 1月15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长春开幕。吉林省人大代表、民建会员、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仇晓光建议,应聚合法治力量,推进乡村振兴,奋力实现新突破,为各省份提供法治乡村建设的“吉林经验”。
吉林省人大代表、民建会员、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仇晓光。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是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今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要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巩固现有的乡村振兴成果,扩展未来乡村振兴发展前景,需用法治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聚力推动吉林省乡村振兴迈上更高的台阶。”仇晓光说。
据悉,近年来,吉林省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在涉农立法、乡村执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法治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形成良好的法治乡村环境,仇晓光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在立法层面,完善涉农法律体系。仇晓光表示,一方面要切实从农业、农村、农民的利益出发,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民声,让村民全过程参与制定立法;另一方面,应加强农村承包地土地经营权制度等重点领域立法,保障村民利益。
在行政层面,坚持依法行政。行政决策要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仇晓光建议,应加强队伍建设,做到高素质执法人才培养。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保障,抓住关键少数,健全行政诉讼调解职责,让纠纷解决在发生的地方,用温和的手段处理涉农问题。
在司法层面,坚持公正司法。仇晓光认为,要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实践中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其次对于涉农司法案件开通优先通道,同时加大对涉农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权利能落到实处。
在实践层面,建设法治乡村。仇晓光希望能做好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工作,在人才引进、机构优化、普法宣传等方面,着力做好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仇晓光还建议以农村法律纠纷多发领域为重点,培养适应农村法律咨询服务需求的法律人才为目标,加快农村法律人才培训工作。
“聚合法治力量在乡村振兴的大路上,吉林省步履铿锵,一定会迈出坚实有力的步伐。”仇晓光信心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