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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万盛经开区2021年决算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3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人大网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万盛经开区财政运行体制管理的要求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关于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预决算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依法对万盛经开区2021年决算和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预先审查,2022年9月16日,市五届人大财经委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2021年决算和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备案审查报告。现将万盛经开区2021年决算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14万元,增长2.3%,为年初预算的92.4%,为调整预算的100.9%,加上级补助收入14504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29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1万元、调入资金1606万元和上年结转26001万元,收入总计51268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211万元,下降34%,为年初预算的82.5%,为调整预算的87.2%,加上解支出14187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245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51万元、结转下年50526万元,支出总计512682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410万元,下降55.5%,为年初预算的35.4%,为调整预算的101.4%,加上级补助收入711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0000万元、上年结转7163万元,收入总计204689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897万元,下降58.4%,为年初预算的81.1%,为调整预算的96%,加上解支出711万元、调出资金379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60000万元和结转下年5702万元,支出总计204689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7万元,下降94.5%,为年初预算的7.9%,为调整预算的102.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00万元,收入总计3057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0万元,下降50.5%,为调整预算的100%,加调出资金1227万元和结转下年30万元,支出总计3057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万盛经开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和企业纾困政策,积极开源节流,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加强“三保”及壮大工业经济等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加强债务管控,有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2022年1—6月,万盛经开区认真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三资”统筹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建设财力需求,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债务风险排查,财政运行风险总体平稳可控。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受经济下行、疫情散发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大幅下降,收支矛盾日益严峻,“三保”等刚性支出压力增大;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占比较高、财政收入可持续性增长基础不稳;政府债务率较高、债务平均年限较短、债务风险较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

  为进一步做好万盛经开区财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扩源挖潜,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市稳经济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夯实财源基础。提高招商引资质效,引优做强工业经济,大力培育新的重点财源,优化收入结构,做大收入“蛋糕”。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弥补重点建设资金缺口。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在“存量”中找“增量”。加大税收征缴力度,应收尽收,确保“颗粒归仓”。

  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预算执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措施,把牢财政支出关口。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管理,严格依法加强对财政专户设立和使用的监管。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支出标准对预算的约束。强化预算绩效动态监管,加强对政府专项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有效保障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研判预警,切实防范财政运行与债务风险。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优先足额保证“三保”支出和还本付息拨付。深入开展“三保”动态分析,加强库款运行情况实时监测,提升库款保障能力。做实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强化项目前期论证,严格项目收益测算,合理确定债券项目,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管理。优化债务结构,积极争取债务置换,延长债务期限,切实降低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禁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债务。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要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强化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分类采取措施,持续跟踪督促,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完善审计整改与优化预算安排、支出政策挂钩机制。

  特此报告。


原文链接:http://www.ccpc.cq.cn/article?id=36708918478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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