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畅通行刑衔接 汇聚法治的力量
2017年至2022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947件,同比增长17倍多;行政执法机关已经移送案件1845件,同比增长近20倍;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53件,同比增长23倍多……2023年开年,记者从北京市检察院获悉一组行刑衔接工作数据。数据大幅增长的背后,凝聚了北京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行刑衔接工作中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难点,积极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的努力。
变化,来源于创新与能动。
专门设置行刑衔接工作岗位、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重大监督案件专业化办理工作模式、出台意见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依托法律监督模型提升监督主动性和精准性……北京市检察机关以“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应当监督而没有监督是渎职”的理念指导检察实践,建立创新专业机构、创新信息平台、创新考核评价、创新移送标准的检察监督体系,围绕多领域法治需求加强行刑衔接,形成多方合力,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建章立制
保障行刑衔接畅通规范
“上次走访中您说的张某将知名商标用于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商标侵权的问题,我们回去后作了进一步研究。目前从行政执法过程中获取的证据来看,我们初步认为张某将知名商标用于同一种类商品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但还需要你们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然后再根据行刑衔接工作办法将此案移送我院办理。”近日,顺义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张文影就相关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交换意见。
这样的场景在顺义区检察院已成为常态。早在2011年6月,顺义区就开始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管理办法及联席会议制度。“我院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中最早探索建立行刑衔接机制的试点单位,建立了全市首个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能够及时针对当前案件情况、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张文影介绍。目前,北京市基层检察院已实现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覆盖。
这正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推进行刑衔接工作有效开展的一隅。在北京市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丁子舟的案头,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份工作备忘录——
2010年6月,北京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等单位共同印发《北京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北京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标志着北京市行刑衔接工作全面启动。
2016年,北京市政府制定出台《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进行动态监控和全过程监督。
2019年开始,由检察机关提供数据,北京市政府将“建议移送涉刑案件执行率”提升为A类考核指标,将“行政执法机关涉刑案件移送率”和“公安机关接收率”作为考核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中,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监督刚性。
由此可以窥见,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贯穿于北京市行刑衔接工作推进全过程。
“治罪+治理”
多领域深化行刑衔接
“许多看似简单的案件,往往反映了一类社会现象。在对个别涉案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该针对该类现象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当被问及实践中适用行刑衔接机制的案件都有什么共性时,北京市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专门负责行刑衔接工作的检察官崔杰如是说,并为记者举了一个案例——
2020年,西城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一中年女子频繁携带药品出入租用民房,且经常搬运、丢弃药品包装箱,行径异常可疑。“我们将行刑衔接机制端口前移,与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初步判断可能存在线下非法出售玻尿酸的违法犯罪活动,于是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线索。此后,我们又与接案民警共同制定抓捕方案,待该女子再次提货外出时将其抓获。”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马昭辉介绍。
办案过程中,北京市检察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与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共同研讨案件定性问题,并顺藤摸瓜深挖出了该名女子的幕后老板以及上游供货人员。相关涉案人员被证实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贩卖国外某品牌玻尿酸,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2020年10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相关涉案人员判处刑罚。
为进一步治理医美产品销售乱象,西城区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制定了《北京市西城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将行刑衔接机制纳入辖区依法治区工作体系中。截至2022年底,该院先后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办理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30余件,有效净化了辖区医药市场秩序。
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不乏深化行刑衔接机制能动履职的生动实践:加强与北京冬奥组委的横向对接,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凝聚各方合力,畅通涉奥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健全公共安全领域涉嫌犯罪案件办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窨井盖治理、成品油非法销售治理等方面强化溯源治理;积极能动履职,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类案件线索移送、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方面形成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行刑衔接机制在食药安全、金融税收、知识产权、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进行政执法司法信息互通、查处及时、防范有力、系统施治。”北京市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海鸥表示。
数字检察
进一步释放法律监督效能
北京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每年都新增数以万计的海量行政处罚信息。检察机关如何做到精准筛选,有效提高法律监督的效能?
“2017年,北京市检察院提出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上增加‘行刑衔接法律监督模型’,并作出具体设计。”崔杰介绍,“行刑衔接法律监督模型”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升级时实现相应功能,行刑衔接涉嫌犯罪案件均通过平台移送,切实打通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互通的“最后一公里”。
其间,北京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涉刑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了《北京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刑职权信息手册》,进一步规范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执法数据标准,统一全市行政执法信息来源渠道,形成覆盖全市、区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数据库。
“涉刑职权经最终确认后,通过技术手段可以使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中所有涉刑事项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直接导入到‘行刑衔接法律监督模型’中。检察机关可以实时查看行政处罚动态信息,实时掌握行政机关是否将案件移送,实时跟踪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崔杰告诉记者。
除此之外,2022年6月,北京市检察院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会签工作方案,创建“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式,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基层数据交换,建成民生检察“数据池”。检察机关通过线索归集、碰撞筛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精准监督,除了及时向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重点线索外,还利用“每月一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与会单位通报工作进展,保持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同频共振。
通州
自家栽种的树木也不能无证滥伐
“我们不仅补栽补种了被砍伐的树木,还多种了180棵油松和法国梧桐,扩大了公司的园林绿化面积。同时我们以案为鉴,在公司内部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日前,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回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环保法治课。”
2021年9月,有群众举报通州区某处树木被砍伐。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工作人员收到线索后,立即赴现场调查,发现被砍伐林木有40处,均为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但其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1年11月,通州区园林绿化局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商请通州区检察院介入该案。
“接到移送的线索后,我们按照‘一线预警、协作会诊、部门抓药’的监督协作机制,组织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执法大队、区公安分局森林大队以及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召开联席会,推进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永平介绍。联席会上,各单位人员一致认为被砍伐林木虽然是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但属于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砍伐,该行为已涉嫌滥伐林木罪。
2021年11月8日,通州区检察院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建议区园林绿化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同步向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内部移送公益诉讼线索。经查,私自砍伐林木的人正是涉案公司的物业经理周某。同年11月20日,公安机关以滥伐林木罪对周某立案侦查。
2022年1月24日,该案被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第一时间前往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推动对环境损害后果进行鉴定评估,并约谈涉案公司开展磋商赔偿工作。随后,该公司与通州区园林绿化局签订了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承诺承担替代修复工作。
2022年2月,通州区检察院认为,周某具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且所属公司已签订协议承诺恢复生态环境,遂决定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年8月,检察官联合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执法人员对涉案公司补种树苗的替代修复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涉案公司自行补种的33棵油松、38棵银杏均已发芽成活,散发着勃勃生机。
海淀
12345热线中的忧“薪”事解决了
人社部门从市民服务热线中掌握到欠薪线索,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对方仍拒不整改,遂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将线索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在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下,犯罪嫌疑人最终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资,解决了12名工人的忧心事。
2020年,王某作为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接了修建公共卫生间的项目。在公司如期完工承接项目并收到工程款后,王某将工程款挪作他用,拒绝支付12名工人工资共计57万余元。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工人多次讨薪无果,无奈之下拨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2022年9月1日,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12345热线派单机制获悉该线索后,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人工资。可是王某仍然心存侥幸,表面承诺整改,但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
获悉情况后,2022年10月9日,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将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海淀区检察院随即对王某个人及其公司开展了调查核实。
“我们经调查,确认王某具有支付工资的能力。王某以转移财产等方法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院承办检察官赵大为介绍,他们第一时间与王某取得联系并讲明了利害关系,同时建议人社部门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
2022年10月13日,公安机关对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2022年10月17日,王某走进海淀区某派出所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拖欠的57万余元工资支付给工人。
该案被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海淀区检察院将依法办理案件与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相结合,对认罪认罚、支付欠薪的王某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并坚持对王某及其亲属开展释法说理。日前,海淀区检察院经综合考量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王某进行了训诫。
昌平
“检察+”会商制度及时化解占用农用地行为的定性难题
“行刑衔接机制不仅让案件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环节,也助力我们行政执法机关更好解决相关案件中的定性问题。”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法制科科长在谈及行刑衔接机制成效时说道。
2021年8月,有网络媒体报道全国各地不断出现天价宠物墓地问题,并指出北京郊区有数处地点存在类似问题。随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和昌平区园林绿化局根据线索指引,对辖区一家宠物安葬中心进行调查。
经查,2001年起,陈某承包了昌平区某村一块地用于经营。随着宠物经济的兴起,为迎合宠物主人的需求,陈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认养树木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售土地位置,用以修建动物墓穴,并擅自对土地进行了硬化等操作。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将该线索通过行刑衔接机制移送昌平区检察院。获悉情况后,该院启动“检察+”行刑衔接案件会商制度,与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就案件情况进行研究讨论。
“会商中,我们本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认为出售宠物墓地属于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行为,不应以非法经营罪认定陈某的行为。但宠物墓地占用了大量土地,且涉及林地,应当明确该地块的土地性质,并计算该地块的占地面积,以确定陈某的行为是否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入罪标准。”承办检察官陈蕾介绍,经征求专家意见和进行鉴定,最终确定陈某经营的宠物安葬中心共占用农用地1.5万余平方米(合23亩),造成土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难以恢复,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2021年8月25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将陈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8月28日,陈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该案移送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大量农用地被毁坏,其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22年6月,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对破坏农用地的宠物墓地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