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于2022年12月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2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与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对法规、司法解释和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说。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研究出台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提高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水平。
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829件
报告介绍了2022年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及特别行政区法律共1172件,其中行政法规23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500件,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495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8件,经济特区法规40件,司法解释20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11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15件。
一年来,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形式审查工作程序》,加强形式审查,对存在报备问题的56件法规督促报备机关及时予以改正。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可能存在问题的333件审查建议,移送有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处理。此外,法工委还研究处理了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或提出的审查建议286件,并对2021年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促,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生育保险等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781件。
一年来,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829件,其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4067件,包括针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提出的108件,针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提出的3815件,针对司法解释提出的144件。
“我们将不断畅通人民权益表达渠道和参与过程,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提出的或者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完善审查建议办理机制,提高重点、难点审查建议办理成效,把备案审查工作和制度建设成为人大民主民意重要表达平台和载体。”沈春耀说。
探索建立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法工委探索建立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制度,选编有关事例实例作为备案审查工作案例印送地方人大参考,推动解决地方立法共性问题,统一审查标准和尺度。收集整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处理的典型事例139件,作为工作交流材料。
据沈春耀透露,2023年将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适时召开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举办工作培训班。运用备案审查工作案例推动工作交流互鉴。同时,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提高报告质量,通过报告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推进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将加强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
沈春耀介绍了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初步安排。
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方面,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思路、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准确把握和阐明与宪法规定有关的内容。认真研究、妥善处理规范性文件中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改正与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不一致不相符的问题。
同时,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加强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常态化机制。依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开展备案审查。
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加强调研论证,强化审查说法说理,提升审查工作科学化水平。(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