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普遍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长江流域各地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所做的六个方面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有利于进一步把依法保护长江落到实处。
针对报告提到的水污染防治存在短板弱项、相关配套法规标准不够完备等问题,与会人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沈跃跃副委员长说,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针对影响长江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特别是化工和尾矿污染、长江禁渔、非法采砂等问题,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污染流域环境、损害生态系统的各类违法行为,不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让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对于执法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也可以纳入中央环保督察任务清单,加强督促整改,推动解决。
陈竺副委员长说,要加快构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等领域标准体系,尽快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新污染物整治等的技术标准,作为对长江保护法实施的重要配套支撑。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短板,定期公布重点城市污水收集率,以污水管网排查发现问题为导向,分步分批分片实施管网更清、清淤堵漏、雨污分流等建设改造。
许安标委员说,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把相关的制度更好地贯彻落实,通过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措施,织密制度体系,保障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将来要进一步推动指导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来完善相关的保护制度。
李学勇委员提出,可适时安排回头看,对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同时,把各方面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发挥好,促进健全长江保护协调机制,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
李钺锋委员说,长江危化品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非常重要和迫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指导长江沿线省市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船舶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长江危化品运输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
矫勇委员说,长江保护法专门对重点库区消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作出规定,除此之外,还应对安全问题给予重视,建议自然资源部对三峡库区的地质灾害,尤其是岩石分化破坏状况,进行一次专门的调查,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