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了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明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考虑和安排。
“今年是二十大召开之年,意义重大;今年也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立法任务艰巨繁重。还有一周就要告别2022,迎来2023,在这个时间节点,回顾盘点一年的工作,很有意义。”
臧铁伟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立法工作稳中求进、有条不紊,集中呈现出任务多、分量重、要求高、时间紧等特点。截至目前,今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召开了1次大会和5次常委会会议,加上12月份即将召开的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共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有18件。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审议项目15件、初审项目25件。其中15件继续审议项目已经完成13件,公司法修订草案拟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二审;25件初审项目有10件已经提请常委会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拟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二审。预备审议项目中有5件已经提请常委会审议。
针对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臧铁伟也作了进一步介绍: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的要求,法工委认真起草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12月9日第一百三十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立法工作计划共分六个部分,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绿色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等,预安排了37件继续审议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根据党中央有关会议精神与决策部署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对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适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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