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审计署副审计长王本强受国务院委托,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据了解,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进行,将《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
王本强表示,截至2022年9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639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4412个(占4573个此类问题的96%)已整改到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1162个(占1496个此类问题的78%)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共570个)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6632.7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800多项,追责问责1.4万人,纠治了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顽瘴痼疾。
据介绍,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中央财政通过收回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加快拨付等整改1287.22亿元,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清理违规收费等整改24.62亿元,各地通过追缴退回、统筹盘活、补发待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整改2358.79亿元,央企和部门所属企业通过调整账目、加强投资管理等整改1575.34亿元,金融机构通过清收贷款、调整贷款分类等整改1386.77亿元。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161个(占4%)尚未整改到位。统筹国务院大督查对审计整改情况的专项督查和审计署开展的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结果,综合考虑要求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中还存在未按时完成整改、违规整改、虚报整改完成情况、长效机制未健全、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王本强表示,下一步,审计署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改联动、破立并举,确保整改合规到位,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张 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