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案者: 罗金逸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将罗甸县打造成为贵州暖冬户外运动基地及全省体育运动员冬训基地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99号
主办单位: 省体育局
会办单位: 黔南州人民政府
复文标题: 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9号建议的回复
答复内容:
罗金逸代表: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将罗甸打造成为贵州暖冬户外运动基地及全省体育运动员冬训基地的建议》,省体育局高度重视,会同黔南州政府落实了相关事宜,现回复如下:
省体育局将支持罗甸县打造贵州暖冬户外运动基地及全省体育运动员冬训基地。近年来省级田径、举重、赛艇等项目专业队冬季均在罗甸开展训练,各项目中心已将罗甸县作为省级重要的冬季转训基地。罗甸县为打造水上训练基地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投入建设了配套设施。省体育局与黔南州体育局、罗甸县政府已进行沟通,就基地建设工作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已开展水上基地建设规划,但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省级层面暂无项目支持渠道。接下来,省体育局将责成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指导罗甸做好水上训练基地建设工作,相关条件满足后,支持申报相应的运动基地称号。省体育局2017年支持罗甸县国家生态体育公园建设,补助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2020年支持罗甸县红水河休闲度假区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项目,补助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登山步道方面目前暂无项目支持渠道,但2022年健身步道项目正在审定中,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省体育局会在项目上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