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12月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启动律师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今年5月《信访工作条例》施行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努力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积极推进律师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主动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协调选派推荐优秀律师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同时,优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群众来访接待室功能分区,设置专门场地,为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座谈交流现场(陈玲玲/摄)
当天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与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认为,开展律师参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群众接待来访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信访工作条例》精神,按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律师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益探索,也是助力人大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有效渠道,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值班律师在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黄婷/摄)
在当天下午的接访中,值班律师接待来访群众1批2人次,就法院执行方面的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黄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