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
今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第一年。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我们召开全省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座谈会,突出民族工作主题,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研究探讨做好人大民族工作新的思路举措,促进我省民族工作取得更大进步,凝聚全省各民族智慧和力量,为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构建新发展格局做贡献。
一、认真学思践悟,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民族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定位、新特征、新路径、新任务,以及最高准则、工作主线、时代主题等各个方面作出了深刻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全面深入领会,掌握核心要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是坚定“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民族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先后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对新时代民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人大机关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既是法定职责,更是坚定“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不能有丝毫含糊。
二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实际行动。人大机关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有着更直接的政治责任和更广阔的舞台空间。人大民族工作直接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应主动想其所想、做其所盼,为党的事业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我们要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贯穿于履职的全过程,积极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
三是推进国家发展战略实施的题中之义。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推进民族乡村振兴,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也是人大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我省9个民族乡、135个民族村,多数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难度大、挑战多。我们要帮助民族乡村抓住战略机遇,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确保其在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中不掉队,让民族乡村共享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四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内在要求。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人大民族工作要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打好民族工作领域风险防范主动仗。
三、依法履职尽职,助力新阶段我省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要加强民族立法,为我省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顺应历史趋势,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做深做实”“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精神,把法治融入民族工作各个领域和环节。建议国务院尽快启动《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工作,积极做好《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修法准备,为做好新时代民族乡和城市民族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要加强民族工作监督,在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展现新作为。把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新发展阶段民族工作的两大任务,加强人大监督。要坚持法治引领,深入开展民族法律监督,督促政府部门把促进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民族乡村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确保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升,努力追赶,跟上全省步伐。要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民族工作专项监督,围绕民族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要加强协调协作,积极开展民族工作联合监督,聚焦民族工作领域重点问题,全省人大加强联动监督,依托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开展联合监督。通过加强人大监督,助力民族乡村全面振兴闯出新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走深走实。
三要加强代表工作,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少数民族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民族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制约民族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为推动问题解决创造条件。加大涉及民族工作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相关工委分工督办、跨年度问题滚动督办机制。对办理工作要开展调研、督查,对办理结果要进行考评监督,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让代表满意、让少数民族群众满意。要把涉及民族工作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编制立法规划、制定修改民族法规结合起来,让民族立法充分体现少数民族群众的意愿;与专项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协调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使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我省民族工作发展的新路径。调查研究是一个了解情况、联系群众、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过程,是基本的工作方法,也是我党的优良传统。破解民族工作现实问题,探索民族工作发展路径,同样离不开深入的调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调查研究,身体力行,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调研,为发展把脉问诊,为全党做出了表率。全省人大民宗侨外工作都要着眼推动我省民族工作发展进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立法修法提供依据;梳理制约民族工作发展进步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困难,集中群众智慧,研究对策措施,并督促政府出台针对性政策,为我省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提升人大民族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要努力提高“政治三力”。民族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做好人大民族工作,善于讲政治是基本要求,提高“政治三力”是重要法宝。要把握大局,提高政治判断力。自觉把民族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警觉,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及时消除各种政治隐患。要善于思考,提高政治领悟力。坚持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精神分析形势、观察问题,科学确定我省人大民族工作的目标和举措,使人大民族工作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衔接起来、统一起来。要勇于担当,提高政治执行力。要知责于心,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要担责于身,自觉担负起推进民族乡村振兴、促进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要履职于行,不折不扣抓好党的民族政策在人大工作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带头学习研究党的民族理论,熟悉党的民族政策,掌握人大民族工作的方法,善于履行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优势。要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把做好人大工作的普遍规律与人大民族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结合起来。要持续加强长三角地区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协作,把对标学习沪苏浙人大工作常态化。有民族乡的市县人大也要积极走出去开展对标学习活动,深入了解外省市开展人大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用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三要大力弘扬“三牛”精神。要永当为民服务的“孺子牛”,始终关心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和合法权益,积极协调解决矛盾困难,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争当创新发展的“拓荒牛”,坚持以创新思维加强民族工作研究和部署,把人大民族宗教工作统筹起来谋划,围绕巩固拓展民族乡村脱贫攻坚成果与民族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打好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意识形态主动仗等问题,加强研究探索,创新工作方法。要甘当艰苦奋斗的“老黄牛”,坚持服从服务于我省“十四五”发展大局,紧扣民族工作目标任务,丰富拓展履职的目标思路,选准切口,精准发力,使每项工作都聚焦到保障推动中央有关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上来,一步一个脚印,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积极推动我省民族工作在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新征程中实现更大作为、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