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地区是东北抗联重要根据地、抗联第二路军总部长期驻扎地,有抗联第二路军总部遗址、京石泉村抗联泉址等重要抗联文化遗存,目前已认定重要抗联遗址20多处。做好抗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对于传承和发展东北抗联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18年1月4日,七台河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正式确定东北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立法为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分别从各自职能出发,指导政府起草部门做好相关调研,熟悉起草框架,完成初稿起草工作。 在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3月22日,《七台河市东北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经七台河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2019年6月28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该条例。据悉,该条例是七台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2019年8月1日,在我国第92个建军节这一天,《七台河市东北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正式实施,为抗联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律保障。
条例共三十条,分为总则、东北抗联文化遗存的调查与认定、东北抗联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五章。条例按照有效管用、突出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重点明确了条例保护范围,回应了东北抗联文化遗存认定责任等问题。
“徒法不足以自行”。条例正式施行后,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更加重视条例的实施情况,多次深入抗联文化遗址调研,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于2021年将条例实施情况纳入执法检查议题,还指导文物主管部门制定了《七台河市历史遗址及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和《七台河市历史遗址普查经费预算》等。
据悉,近两年来,七台河市相关配套政策机制相继出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压实,文物资源调查与认定、文物巡查检查与抗联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有关部门不断推动条例的深入落实和文物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信息来源: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