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至12日,丹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白、副主任陈培林分别带队到各乡镇(街道)开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各乡镇(街道)、部分村(居),以实地查看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贯彻《条例》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相结合,高位推动《条例》落实,确保全县乡村清洁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条例》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加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来,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持续、有效、健康发展。
丹寨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丹寨县人大常委会 李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