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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 慕德贵出席并讲话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10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在贵阳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绍敏,副主任何力,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飞跃,党组成员于杰,党组成员、副主任桑维亮、王忠出席会议,党组成员、秘书长李三旗主持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再勇出席并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组成9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9个市(州)开展执法检查。成员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中确定,并邀请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参加。工作人员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抽调。

  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乡村振兴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等法律规定贯彻落实”“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法律规定贯彻实施”“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等法律规定贯彻实施”“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落实”“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委托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省9个市(州)实现全覆盖,并抽查部分厅(局)。

  

  

  

  慕德贵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今年下半年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全省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并推动解决影响法律贯彻实施的主要问题,督促法律实施主责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责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落地落实,这既是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部署,也是高质量推进全省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行动。

  慕德贵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基石,是新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农业农村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成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执法检查的责任担当。要突出重点领域,全面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查明具体原因、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制约乡村全面振兴的主要问题。要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加强学习宣传、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协同配合,努力提升执法检查的监督实效。确保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圆满完成执法检查各项任务,积极营造乡村发展的新氛围,督促落实乡村发展的新政策,认真解决制约乡村发展的新问题,全面总结乡村发展的新经验,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省直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同志参会。(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伊航 王敏 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杨猛 陈兵)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jdgz/zfjc/59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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