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不断增强人大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共识,编制好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项目建议,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就自治区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当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围绕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未来五年及更长一段时间的立法需求。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在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基础上,坚持急用先行,区分轻重缓急,提出2023年度我区立法需求。同时,所提立法建议项目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广西实际,突出广西特色。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主要内容等(若具备条件,请提出法规草案建议稿),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四、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11月30日前提出。
通信单位和地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东葛路10号。
电话(传真):0771-8806187。
电子邮箱:gxrdfgw@gxrd.gov.cn。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