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打好人大履职“组合拳”,突出立法、监督职能作用,提升民生实事和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为全县教科文卫事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赋能。
一是立足发展实际,突出立法引领保障。用好用足立法权,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调研、梳理我县教科文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向常委会党组提出立法项目,配合法工委多方面、多视角、多环节、多渠道征求教科文卫相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协助常委会制定《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完成《自治条例(修正)》。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自治条例(修正)》。根据景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实际情况,《自治条例》修改增加了“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事业和产业、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充实了“办好民族幼儿园、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开设畲族语言传习课程”“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发展畲族传统医药”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民族文化常规性事项,融入民族教育特色性做法,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景宁教科文卫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突出正确有效监督。落实“三对接、两报告”监督工作机制,找准教科文卫重点难点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关切点发力。与省、市人大联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景宁创成全省首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县、省级体育强县。综合运用专项执法检查、视察、局长履职评议等手段,对教育全阶段工作进行监督,推动景宁小规模学校办学成为全国样板,入选全国首批民族地区智能教育试验区,全国普及普惠县创建通过省级复核,创成省级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学前教育更加优质,义务教育更加均衡,职业教育更有特色。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工作监督,联合法工委依法及时对38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为全面打赢“两战”作出积极努力。开展“健康景宁”工作监督,组织专题视察,跟踪群众高度关注的、反映强烈的民族医院搬迁、医共体建设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县政府启动实施“健康景宁 2030”行动,扎实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完成民族医院搬迁,持续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工作。
三是紧盯民生实事,突出办理实效提升。推进“人大代表三民工作”机制,配合常委会做优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过程监督涉口民生实事办理工作,五年来,共票决出13件涉及教科文卫工作的县级民生实事,监督实施儿童早期促进项目、创办景宁二中,提升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等一批民生问题得到切实有效解决。紧紧围绕县委“代表审议报告发言意见办理事不过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等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审议人大及“一府两院”报告发言意见的处理办法》《各专(工)委督办对口联系部门代表建议和发言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根据常委会统一安排,监督教科文卫相关部门做好代表书面建议和审议发言意见办理工作,确保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