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1.免去韩凤莉、郭卫斌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免去胡少林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3.免去杨桢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4.免去李卫国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5.免去丁会川的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2/11/25/0198613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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