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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逝有所安”刻进法规里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56年4月27日,151位当时的党和国家高级干部亲笔签署了一份《倡议实行火葬》的倡议书,开启了新中国殡葬改革史上新的一页。65年后的今天,清明将至,我们可以看到,公墓规范排列,苍松翠柏间,大家以花为寄,追思逝者。殡葬改革不仅节约了耕地、木材等自然资源,保护了生态环境,而且促进了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改变,殡葬法规从无到有,殡葬业成为一个特殊服务行业。

  面对新的形势要求,《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当然,“土者,人之所命者也”!从西周时期开始,我国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丧葬礼仪制度,“入土为安”更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思想,这不是一部地方性法规所能道清言尽的。

  有文章指出:殡葬行业可持续发展有“两轴”,一是时间轴,属人的代际之维,二是空间轴,人化的自然生态系统,两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确实如此,殡葬管理的难点就在于伦理与空间之中,“逝者为大”,是中国人对于孝道的伦理认知,“入土为安”是中国人对于人与自然和谐的行为表达。但有几个问题我们必须有所认识:

  “葬”与“养”的关系,其实是传统孝道、家庭伦理中更需要重视的,“厚葬薄养”既是违反孝道的行为,也是对资源的浪费,有些地方“火葬”取代“土葬”之后进行“二次棺葬”,有些地方“丧事喜办”,追求场面上的轰轰烈烈,且不论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社会影响,相对而言“厚养薄葬”可能更能让逝者安慰。

  当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厚养厚葬”的社会需求也会增加,这就需要市场来调节,但市场是逐利的,大家都想着体面、“就这一次”,所以容易产生无序管理和强制消费,在地方性法规中对于从事殡葬行业的经营性行为作了不少限制性的规定,加强管理和规范,既要体现庄严和哀思,也要体现有序和合理,让每一位逝者家属明明白白消费。

  在殡葬花费问题上,社会反映是最强烈的,“死不起”、“天价墓地”等标题在互联网上屡见不鲜,殡葬行业的公益性不能被市场化取代,市场化只能作为补充,我省条例对于公益性行为的鼓励、公益性设施的建设等方面作了充分规定,要通过公益性措施,保证每一个人的逝去都像生存一样被尊重。

  传统,是中国人“处理后事”迈不过去的坎。其实“火化”不等于“火葬”、“墓葬”不等于“墓地”,一些传统观念需要随着时代变化而有所转变,殡葬管理条例中并没有禁止办理丧事活动,但要遵循公序良俗,不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秩序,鼓励节地生态安葬、捐献遗体,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而行为的引导却不能停顿。

  最后就是“空间”的问题,有人认为公墓用大理石砌成,对土壤层造成的破坏性更大,也更占土地,人体火化过程对环境也有显著的影响。但从空间布局看,集中规划墓地、骨灰堂等有利于空间的合理利用,不能以墓地的无限制扩张和无序的土葬,挤占发展的空间,不能以香烛纸钱、棺材墓碑过度消耗资源。至于墓地的制式、火化的技术方式等都在不断改进,关键还是在观念的改变上,要把生态安葬和绿色祭扫的理念种下去,终会有开花结果的一天。

  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性的发展”,对于殡葬管理条例而言,更多是从长远出发,寻找传统与现代、寄情与发展之间的平衡甚至融合,引导正确的观念、管理无序的行为、鼓励时代的风尚,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sy/xwzxpl/202103/t20210330_5290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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