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吉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吉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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