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安静东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徐建国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曹广成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张茗朝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姜虎权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六、任命王明德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
七、任命李兆宇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八、任命祝永安、车佰军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