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通化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通化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由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cwhgz/jyjd/202106/t20210607_8096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