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情况的报告。从报告中了解到,我市全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将新增3万套(间)列入2022年20项民心工程。今年以来已筹集建设121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4.32万套(间),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筹集建设160个项目、5.42万套(间)。
为精准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委托中规院编制我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预测“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提出“十四五”期间10万套(间)的规划最大保障目标,每年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确保房源有序建设供应,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满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租赁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要求“非改租”项目必须权属清晰、主体明确、规模合理、功能齐全、结构安全、面积合规,符合消防、环保、卫生规定,各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查认定。此外,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挖掘国有企业资源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精选适宜土地房产,集中改建或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与盘活国有资产等结合,将部分闲置公租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