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率队在安康市、汉中市开展长江保护法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安康、汉中两市实地察看了小水电整治、企业污染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面源污染防治和松材线虫病防治等情况。
检查组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推动形成共抓大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共识。要认真研究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法律法规衔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长江保护法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持续深化依法治理,以务实举措和过硬作风,持续巩固秦岭“五乱”整治成果,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和保护。要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抓好森林火灾、松材线虫等风险隐患防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强化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让守护绿水青山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和机关负责同志,部分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一同检查。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秦岭办负责同志,安康、汉中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编辑:元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