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制约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突出问题,发挥法治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促进作用,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启动《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立法工作。
为开门立法,广集民智,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征集《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立法建议。
诚邀社会各界关心、关注辽宁科技发展的有识之士,就制定《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围绕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创新人才、创新平台、创新生态、创新保障等方面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
1.信函方式: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辽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立法处。邮政编码:110842,来函请注明“科技创新条例”建言献策。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lnsrdjkw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科技创新条例”建言献策。
建议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