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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孙洪山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