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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闫文秀、樊蕾、曹奡为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顺义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段兴金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慧玲、史树和、张必强的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