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明确2021年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年,将落实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推进报备主体全覆盖和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的有关要求作为推进规范提升的主要任务,以“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信心和决心,紧盯目标、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截至2021年5月12日,已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备案审查“两个全覆盖”工作。
3月18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市备案审查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备案审查“两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市县两级一体化推进的思路,并对具体工作计划和步骤作了交流探讨、统一意见。会议印发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应当报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市、县(市、区)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或者由其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监察、审判、检察工作的意见、规定、办法、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应当每年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加云同志提出,要严格落实《意见》,以《意见》为抓手扎实推进备案审查“两个全覆盖”工作。
全市备案审查会议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纷纷通过修订备案审查规定、召开备案审查会议或者向县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等形式,落实将县级一委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实现了备案主体全覆盖。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于2020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了备案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逐个指导、推进县(市、区)人大逐一突破、逐个过关。截至目前,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均已完成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并通过相关文件将报告制度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全覆盖。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督导,重点跟进掌握“两个全覆盖”工作情况,摸清市级“一府一委两院”和八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以及制度建设、平台使用、队伍建设等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快《聊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修订进程,推动全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