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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1年1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由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101/977cfd1b-9423-49f5-b9a1-55667c7a50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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